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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昆明中青瑞达法考培训   发布时间: 2018/12/31 14:39:31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大辖区内禁毒工作力度,加强官渡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需招考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考办法

此次招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考岗位

1、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区禁毒办2名、矣六街道1名)

2、招聘人数:3人

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禁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管辖区内禁毒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掌握管辖区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对策;检查、督促管辖区各级禁毒专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禁毒业务培训、禁毒专项经费、装备的计划、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岗位性质:劳务派遣制,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薪酬条件:

(1)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费);

(2)补贴:省、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贴(以最新下发文件为准);

(3)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社保,承担单位部分;节假日按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公文写作基础、组织和协调能力;

3.截止2018年12月29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具有较强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4日【止报名人员满足考试比例(1:3)】,9:00至17:00(周未及节假日除外)。报名后需在1月11日前完成政审并递交政审材料,也可报名时一并递交政审材料(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及政审材料报送地点

官渡区关上融城春晓小区1栋806室(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完成报名要求事项到现场递交材料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或者到报名点领取,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专业更贴切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4.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必须“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3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考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

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0871-67202433

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0871-63385176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昆明市官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