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免试接收安置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到
师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业安置和奖励的通知》(曲政发〔2016〕108号)规定,拟免试接收安置2011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八届残运会游泳比赛取得2银1铜的保艳芬同志到师宗县葵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安置2015年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坐式排球比赛获得第一名的冯冲花同志到师宗县雄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有异议,请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 0874-896794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