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专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
初审符合条件名单公示
根据已公布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及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经学校研究,本次考试笔试范围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因学校有重要工作,现场资格复核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请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后领取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复核地点:学校办公楼五楼人事处(516)。
现场资格复核应提交材料:
(1)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1张;
(2)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认证,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
(4)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6)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办、监审处反映。
纪委办:0888-3196016
监审处:0888-3196037
丽江师专人事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