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11月16日组织对达到规定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了面试。经过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13名考生入围体检。现就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要求严格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7点40分准时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集中,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04号(联系电话:0871-63121915)。请各位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体检费用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承担。
五、体检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前一天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严禁饮酒,并禁食瓜、豆、牛奶等产气食物,晚上21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清晨憋小便、空腹。
七、体检考生家属不得陪同参加体检。
对以上公告事项如有疑问,可来电询问,电话:0871-63121915。
本公告有效期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