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综背诵接力! |
||||||||||
来源:昆明中青瑞达法考培训 发布时间: 2021/12/11 14:48:13 | ||||||||||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及其原因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它既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 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既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我国立法体制的具体内容为: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实行这一立法体制的原因是: 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是联邦制。这决定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中央。 2、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 3、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情况各不相同,特别是民族多,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全部集中在中央,必须给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的立法权,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适应各地的不同情况。 4、我国正在实行改革开放,法律尚不完备。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完全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手中,必须给行政机关以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
简述比例原则的概念与内涵
(一)概念: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二)内涵:1、妥当性(适当性)原则,指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政目的、目标是适当的。 2、必要性原则,指行政行为应以达到行政目的、目标为限,不能给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的不利影响,即行政的行使只能限于必要的度,以尽可能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侵害。 3、比例性原则,指行政行为的实施应衡量其目的达到的利益与侵犯相对人的权益二者孰轻孰重。只有前者重于后者时,其行为才具合理性。行政行为在任何时候均不应给予相对人权益以超过行政目的、目标本身价值的损害。
述执法的合理性原则的含义与要求
(一)含义: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二)要求:1、执法主体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对于实施了同样或类似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应给予公平对待处理; 2、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以法律精神为指导,考虑相关因素,尽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在多方利益之间衡量时要合情合理,禁止偏担,禁止谋私,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3、对于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应以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循与社会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执法要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 4、对于不适当、不合理等显失公平的执法行为应该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宣布无效并予以撤销。
简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善立法的需要。 1、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2、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上以及利益与动机的差别,因此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规定中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 3、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 4、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5、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
简述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法律推理通常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特征: 1、法律推理是法律运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2、法律推理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 3、法律推理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提供正当理由。 5、法律推理的结果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
简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