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71-65010788
我的位置:首页 > 中青瑞达法考

行政法主观题备考方法

  来源:昆明中青瑞达法考培训   发布时间: 2021/07/10 16:04:39

一、重者恒重,着重把握


“行政主体”章节和“行政诉讼”章节十分重要。


1.学好行政主体章节,行政法就成功了一半。其与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紧密结合,打好基础后,后面的内容也就会自然而然的通透很多。


2.行政诉讼章节更是有“行政法的半壁江山”之美誉,可见其地位之重要。此章节知识点丰富,多与前面章节内容有关联,主客观考试常考点,需要着重把握。比如,行政主体章节就直接关系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章节直接关系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裁判类型。而寻求救济的前提必是官对老百姓作出了“一个行为”,这些又需要用到行政行为法的相关知识。


二、新增必考,学习侧重


根据往年命题特点,新增内容或改动内容是法考的热点,很大可能会在当年或次年进行倾斜式考查。如下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法,2020年主观题考查;《行政协议解释》2019年11月12日通过、2020年1月1日施行,2020年主观题考查。


所以,对于《行政协议解释》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分要重点关注,熟悉法条位置、掌握基础知识。




三、知识与法条两手抓


1.法条


法考改革后,主观题考试提供电子法条,六问的题目中总会有2-4问能通过直接抄法条得满分的,所以对于备战法考的小伙伴们来说,这是一个启示,需要在平时的备考中逐渐熟悉法条、理解法条、查找法条、应用法条。拿2020年主观题举例。


问4题:问行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协议解释》第二十六条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得出答案,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2.知识


在主观题考试中虽然提供电子法条,但还没有仁慈到每一问都能翻得到法条的程度,因而对于一些稍微复杂的题目,还是要依靠大家平时加大对知识点的学习、对类型题目答题套路的总结。拿2020年主观题举例。


问题2:区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了拆迁事务所,拆迁事务所与黄某签订的行政协议,黄某不服协议起诉,被告是谁?


这道题目没有法条可查,需要运用行政主体、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知识才能答出。


答题思路:1.先找“民”的诉求,是对哪个行为不服;


2.再看这个行为是谁作的;


3.然后看这个主体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最后得出被告。


黄某不服协议,协议是拆迁事务所签的,拆迁事务所有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呢,看他怎么来的,题干交代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而开发区管委会能不能设立?


“开发区管委会是被区政府授权的”,这里的授权是否有效?


无效。因为授权的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规章,不能是某个具体的行政机关,所以此处的授权属于“假授权,真委托”,视为“区政府委托了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只是行为主体,其地位相当于“组建机构”,无行政主体资格,其设立的拆迁事务所更无行政主体资格。


因而真正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主体为委托机关区政府,被告为区政府。



报名、咨询地点:昆明市小西门白云巷口中青瑞达教育
报名、咨询热线:15825251755  15912124649
QQ:944505568